北京市同硕律师事务所关于汽车缺陷产品消费者维权征集公告
汽车作为高速运动的产品,其安全性与整个社会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与社会成员的家庭幸福,公私财产安全具有紧密的联系。2009、2010年连续两年我国境内的汽车产销冠居全球第一,汽车的保有量快速增加。在一定程度上说中国已进入汽车社会。但应该看到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数达十万余人,这意味着每年有近十万个家庭陷入痛苦之中,也意味着有近十万个中产阶层的家庭成员因交通事故陷入破产的边缘。
北京市同硕律师事务所在多年从事汽车与交通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现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或者人员的死亡与汽车产品本身存在缺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今年3.15央视曝光的锦湖轮胎仅是汽车产品缺陷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例之一,我们相信在中国汽车生产过程中锦湖轮胎不是第一家,更不会是最后一家。为了汽车消费者、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权益能够得到最大的维护,汽车制造商、销售商承担其应当承担的社会、法律责任,北京市同硕律师事务所现征集有下列情况的汽车消费者、受害人提供线索,并参与到向汽车制造公司、进口商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行动中:
1、存在轮胎起包,轮胎爆胎;车轮(车轴)断裂;
2、配备ESP等主动安全性配置车辆失控、侧翻、甩尾等引发的双方或者单方事故;
3、汽车碰撞中气囊未打开、方向盘后移、车身覆盖件在碰撞中进入乘员舱等
4、轮胎拖痕痕迹明显的事故(需具体分析),车身在碰撞中断裂、开裂,A\B\C柱严重变形等
5、车内装饰部件在碰撞中致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电控门锁无法打开;车辆碰撞后起火、爆炸,行驶中车辆自燃,制动失灵等
……
北京市同硕律师事务所发起这一行动的目的:为了降低我国因交通事故中死亡人数,为了万千家庭的幸福,为了汽车消费者、受害人的权益得到维护,为了给汽车企业的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提供外部动力。
我们坚信:批评也是生产力,善意的批评是企业乃至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
联系方式:北京市同硕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张维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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