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向鉴定人询问的问题
一、要求出示鉴定依据(鉴定书第三部分1--9)?
1.1、 鉴定的依据中缺少ABS的标准法规
1.2、 鉴定的依据中缺少有关安全气囊的标准法规
1.3、 车身设计规范?制造图纸?
二、鉴定时鉴定组是否向驾驶员询问有关事故发生时的有关情况?
如回答“是”,则追问“请出示驾驶员的询问笔录?”
车主是否是该起事故的参与者? 是/否
如回答“否”,则追问“鉴定报告引用‘车主陈述’能来说明案件发生时的情况吗”
三、鉴定组是否对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作了详细的勘验?
如回答“做过详细的勘验”,则追问“请出示勘验记录?”即专家组勘验资料在何处?
是否向交警调取有关《事故现场图》?
四、《鉴定报告》广本车概述部分:
《鉴定报告》仅仅引用广本车的行使证资料是否完整?为何广本车最小离地间隙的数据?
五、《鉴定报告》第六部分:事故道路状况中的问题
5.1、《鉴定报告》第6.2部分认为道路为平直的路面,是否经过测量?(只要求回答是或者否)
5.2、《鉴定报告》第6.5部分认为“根据事故路面清晰的轮胎拖痕,表明司机遇机变急打了方向,这种急打方向造成车辆侧滑……”,那么,这里的“遇急”是指的什么,是不是指的撞到狗?(只要求回答是或者否)
如回答是“撞到狗”,那么实际撞狗的位置在哪里?
向鉴定人展示《交通事故现场图》并指出狗的位置,该位置与轮胎拖痕的距离,出示何宏涛的在交警的询问笔录说明狗在与广本相撞前的奔跑方向及速度-------推导出实际撞狗的位置。然后,再进一步说明撞狗点与轮胎拖痕的距离至少30多米。再向鉴定人展示广州本田提供的照片说明右前轮的轮胎拖痕有二十多米是与道路虚线是接近平行状态的,如果是急转弯,则该线应当是一条弧线------这些证据表明《鉴定书》认为轮胎拖痕能够表明“司机采取了遇急急转弯是错误的”
六、《鉴定报告》第七部分:实物勘测和技术分析
6.1、《鉴定报告》第7.1.6条认为:“左右纵梁与后纵梁的焊接部位处断裂(见照片九)”请问“广本车的左右纵梁与后纵梁是如何连接的?”
在这里应指出广本车的左右纵梁在其后端没有和任何承载梁相连,进一步追问“鉴定报告对车的结构都不清楚,鉴定结论能够说明车断裂的原因吗?”
6.2、《鉴定报告》“广本车勘测”中为何没有对事故车的车身后端地进行勘测?
为何没有说明车身后端与隔离墙相撞部位的情况、有什么特点进行描述?
6.3《鉴定报告》第7.1.9条认为“前排成员的安全带完全被紧紧挤压在B柱与座位之间,呈事故前未使用状态”是何时勘验的?
如回答是后侧的,则问怎么判断是事故发生时的状态?
6.4、《鉴定报告》7.3条“……广本带ABS”,为何《鉴定报告》未通过对轮胎留在地面的拖痕进行分析后,对ABS的性能作出评判?《鉴定报告》是否对ABS进行了分析?
如回答“没有”,则追问为什么判断制动系无异常?
6.5、《鉴定报告》7.3条认为:“检查储液罐、真空增压装置、ABS装置、制动总泵、各分泵、各轮制动器等结构均无异常”,能够说明以上总成的性能没有异常吗?
如回答没有向司机调查,则问为什么认为司机没有采取制动措施?
进一步,再一次展示照片,说明ABS出现了问题。“照片”说明的问题有:1、右前轮有10多米的直行状态,说明该轮胎拖痕的产生是因制动造成右前轮抱死后,右前轮与路面的滑动摩擦造成的-----说明广本车的ABS存在缺陷;2、车辆未采取“急转弯”行驶;3、右侧前、后轮的拖痕距离逐渐变大,说明存在前轮抱死后存在制动跑偏的可能。
6.5、《鉴定报告》在鉴定时,是否认为该广本车的司机采取过刹车措施?
6.6、鉴定报告第7.4部分:广本车安全气囊系统部分
6.6.1、《鉴定报告》第7.4.2条中广本公司的代码手册是否是本案的鉴定资料?现在什么地方?是否是公开的资料?
6.6.2、《鉴定报告》第7.4.2条中“高水平等级点火”是什么意思?
气囊的打开是由于哪个传感器的触发能否看出是哪个伟感器触发的?
“低水平等级点火”是什么意思?
6.6.3、《鉴定报告》第7页“ECU的代码运算数据不完整”,有关碰撞参数的推测是否是广本公司日本“专家”的意见?
6.6.4、日本专家有关ECU的纪录与车辆碰撞的对应关系如何界定?
6.6.5、ECU的纪录的起点和终点如何界定?
6.6.6、安全气囊系统有无备用电源?
6.6.7、广本公司日方专家的“解释”专家组认可那一批的解释?
6.6.8、《鉴定报告》第7.4.4条“广本车运动失稳示意图”中标明的数据是什么时间测量的?是否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相比对?
出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
广本车运动失稳示意图中标明广本车向前移动49米时与中间隔离墙相撞(36米+13米),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中表明右前轮的轮胎拖痕是56米,其北端起点距中心花坛的距离为4.5米,依据勾股定理可以计算出广本车在前轮的轮胎拖痕在中心花坛的投影长度为(562-4.52)1/2=(3136-20.25)1/2=(3115.75)1/2=55.82米,显然该数大于49米,且右前轮在中心花坛相接触后,广本车在中心花坛的南北方向移动了10米与隔离墙相撞,这一现象鉴定人如何解释?
6.6.9、《鉴定报告》在拥极限转弯速度估算广本车回旋(侧滑)过程中广本车的车速时,S=26是指的哪一段的长度?哪一条轮胎的拖痕?
6.6.10、《鉴定报告》运用V0=(UGR)1/2公式计算时回旋速度时,该孤上的速度V0=(UGR)1/2及mv2/R=mgu,该公式的运用条件是什么?
它是汽车作等圆运动时的侧滑条件公式,从这一公式的运用中可以看出鉴定人认为驾驶员当时是踩着一定开度的油门,把方向盘的转弯角度一定的情况下,故意采用的转弯运动是不是?
如回答:运用V0=(UGR) 1/2公式计算的速度应是孤线上的速度时,那么追问广本车运动失稳示意图标注认为V0=112km/h是在轮胎拖痕的起点是否是正确?
6.6.11、《鉴定报告》第7.4.4条d:估算广本车与刚性隔离墙碰撞时的速度V1时,《鉴定报告》认为在该事故过程中,驾驶员没有采取任何制动措施对不对?也就是在计算时并未考虑制动对速度的影响,对不对?
6.6.12、在估算广本车的速度时是否将制动因素考虑进去?即广本车是否采取了制动措施?
6.6.13、气囊传感器能否感知来自侧向的加速度?
6.6.14、出示气囊的DVD录象,气囊上血迹的痕迹能否说明《鉴定报告》主张是片状血迹一定是碰撞中在造成的?
6.6.15、广本车右侧的断裂部位是什么样的情况?
6.6.16、《鉴定报告》中清楚的表明广本车的断裂处一共有172个焊点,那么,右下边梁与中门立柱的连接方式?有几个焊点想连接?焊接工艺?
6.6.17、中横梁与前地板总成的连接情况,《鉴定报告》为何没有提到?其具体的连接情况(及具体是如何连接的)?
6.6.18、中门立柱与车身顶蓬门楣的连接情况,为何鉴定报告没有提及?其具体的连接情况?
6.6.19、《鉴定报告》中“照片十四”的样品现在何处?
如回答已做拉力实验破坏掉了,那么,追问“实验报告”的内容为何在鉴定报告中没有提及?“实验报告”现在什么地方?为何鉴定报告档案中没有?
6.6.20、《鉴定报告》中与提到的2号焊点是否是设计中的焊点?如回答“是”,则进一步追问既然“是”,那么,该焊点没有焊住该焊接处的强度与设计相比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6.6.21、《鉴定报告》既然对1、3号焊点进行了金相实验,实验结果是魏氏组织,那么,魏氏组织对焊点的力学性能的影响为何鉴定报告没有提及?
飞溅焊点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6.6.22、焊接中存在瑕疵焊接、魏氏组织焊接,能够说明焊点没有质量问题吗?
6.6.23、焊点不存在质量问题是否能够拼缝焊接区的焊接强度满足汽车的安全性要求?
6.6.24广本车车身结构本身的设计强度是多少?本次撞击力度是多少?
问题质询设计人:北京同硕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维云
2006年 9月29日 |